我校顺利承办2016国家司法考试考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26浏览量:550

9月24日、25日,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这是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施以来的第15次考试,全国参考人数为43.8万余人,考生平均年龄28岁。我校承接了扬州市考区考点的考试工作,近1800名考生在我校参加了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选拔培养高素质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是《刑法修正案(九)》将考试作弊入刑的第一次司法考试,2015年11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新增了对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等*行为的处罚措施。这些条款今年首次适用于司法考试。司法部对《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对涉嫌构成犯罪行为的应试人员给予终身禁考的处理。

为加强考试的安全性和考场纪律,本次考试采取了多重考生核检与安保工作。一是首次采用了计算机人像识别比对系统技术,在考区入口处建立了专门的检测通道,对考生进行技术核验;二是对进入考场考生及考试用品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三是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证、考试证、考生照片进行核验。在考区周围由无线电管理部门进行无线电干扰,每个考场配备了无线信号屏蔽装置,并对考试过程全程监控(监控数据连网监控)。编密织牢司法考试安全防线,有效提高考场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国家司法考试规格、安全级别要求极高,为承办好本次国家司法考试考点工作,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考试、教务工作精神,强化监考人员和教务人员的考前培训工作,并按司法考试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考场布置、考场监控、试卷核检、后勤服务工作,确保了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实施。

考试期间,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孔令俊,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宫文飞,司法局局长许林灿、市教育考试院院长吴晓寅等领导亲临考点督考,对学校考点工作给予的充分的肯定。期间,校长陈大斌、副校长强玉龙陪同上级领导检查了考试(考务)相关工作。(图文/薛建平 审核/李翔宇 王玮)